無碘鹽當?shù)恹}賣 遵義兩商販分獲刑罰
昨日,受市民關注的商販售賣無碘鹽案,在匯川區(qū)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兩名被告人均被處以刑罰。透過案件的審理過程,法院通過遵義晚報提醒廣大市民,食鹽無論是購進還是銷售,都必須符合國家質量和衛(wèi)生標準,否則都屬犯罪行為。
被告人自辯:售賣的雖無碘但不是假鹽
法院審理查明,去年4月,張某(女,46歲)以每件140元的價格,從丁某(另案處理)處購進“海藻碘鹽”16件,共計784斤,存放在自己開設于長征鎮(zhèn)坪豐市場的糧油供應店內銷售,直至案發(fā)僅獲利200余元。此后,李某(男,54歲)以每件150元的價格,從張某處購進“海藻碘鹽”13件,共計637斤,在新蒲新區(qū)蝦子鎮(zhèn)自己開設的副食品店內銷售,直至案發(fā)獲利100余元。
案發(fā)后,兩名被告人分別新蒲公安分局抓獲。根據(jù)貴州鹽產品質量監(jiān)督檢測站作出的鑒定證實,銷售的“海藻碘鹽”屬無碘食鹽(含碘量均為0.00mg/kg),不符合國家食用鹽標準。隨即,2人被檢察機關以涉嫌犯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批準逮捕,并提請公訴。
但在庭審中,兩名被告始終認為售賣的不是假鹽。因為在他們看來,自己雖然售賣了無碘食鹽,但至少鹽是真的,人吃了不會出現(xiàn)中毒等癥狀。針對被告人的自辯,法庭予以了駁回。
法官釋法:銷售不符“國標”的屬犯罪
法院審理認為,檢方指控兩名被告人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的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鑒于兩名被告人到案后,均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故決定依法從輕處罰,并適用緩刑。最終,判決張某有期徒刑半年,緩刑1年,并處罰金7000元;判處李某有期徒刑半年,緩刑1年,并處罰金5000元。另外,2人在緩刑考驗期內,禁止從事食鹽的銷售經營活動。
宣判結束后,遵義晚報記者就法院駁回被告人自辯的原因,采訪了法官。法官解釋,從表面上看,銷售無碘鹽好像對公眾影響不大,但根據(jù)貴州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地方病防止研究所出具的一份說明可以看出,我省屬于碘缺乏地區(qū),因此規(guī)定在全省范圍內,必須銷售符合國家標準的加碘食鹽。如果人們長期食用無碘鹽,就會出現(xiàn)地方性的甲狀腺疾病,或造成產婦、嬰幼兒發(fā)育不全等嚴重疾病,以無碘鹽當作碘鹽銷售,從根本上就違反了國家法律,是一種明令禁止的生產經營行為。
另外,在庭審中,兩名被告人均無法提供鹽產品的專賣許可證件,不能說明進貨渠道,更未意識到行為可能造成的嚴重后果,故法院認定2人犯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罪名成立。
另外,承辦法官透露,涉案的這批無碘鹽,已被辦案單位悉數(shù)追回,剩余部分未流入市場銷售。廣大市民為了身體健康,購買食鹽請務必前往正規(guī)的銷售點或大型超市,切勿購買來路不明的食鹽。
一堆采購來的不合格原料,只需一個假包裝、一臺封口機,幾分鐘就被翻裝成了四川知名品牌的假鹽假味精。郫縣安靖鎮(zhèn)土地村,一個半掩著門的出租房中,一袋袋假鹽、假味精,從這里源源不斷地流入了成都周邊的一些小超市。
當執(zhí)法人員推開這扇門,一個令人咋舌的假鹽假味精鏈條浮出水面。老板王某(女)和一個50歲左右的女工,每天即可翻裝幾百包肉眼無法辨別的假鹽、假味精。在現(xiàn)場,執(zhí)法人員查獲原料近5噸。
19日,記者了解到,生產這些假鹽假味精的女子王某因涉嫌假冒注冊商標罪,已被郫縣檢方正式批準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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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冒名牌食鹽兩女子被逮現(xiàn)行
去年12月底,接到群眾舉報后,郫縣經偵民警曾靖硯和鹽政管理所、郫縣市場監(jiān)管局的執(zhí)法人員來到郫縣安靖鎮(zhèn)土地村,推開了那道半掩著的門。屋內,兩名50歲左右的女子正在將散鹽裝包,看到眾多執(zhí)法人員,先是一愣,然后站了起來問,“你們是干什么的?”執(zhí)法人員亮證后,一名女子連忙解釋:“我們只是打工的,老板不在。”
曾靖硯在現(xiàn)場看到,房間面積約10多平方米,墻體斑駁,屋內堆滿了散鹽、包裝袋、箱子。答話女子面前,放著一個盛著散鹽的舊塑料盆,里面立著一個包裝袋。“看得出來,她正在將散鹽裝袋。”曾靖硯說,直到這間出租房的房東出現(xiàn),這名女子才承認她就是老板,姓王,她們將買來的散裝原料翻裝成知名名牌的鹽、味精、雞精,在此已有兩年時間,“一天可以翻裝四五箱”。
據(jù)現(xiàn)場清點,這間出租屋共查處假鹽、假味精、雞精近5噸,主要包川內久大、國莎兩個品牌。現(xiàn)場還發(fā)現(xiàn)了封口機和幾萬個包裝袋。
歪鹽流入市場長期食用危害大
執(zhí)法人員將屋內制假原料、工具進行查封,王某則被帶回郫縣公安局調查。
經查,用來冒充四川久大品牌食用鹽的散裝原料為“川晶未加碘食用鹽”;用來翻裝國莎品牌味精散裝原料為“尹品味精”、“自流井味精鹽”。原料中均未加碘,均不能流入市場銷售。但賬單紀錄顯示:該作坊翻裝的食用鹽、味精、雞精大多流入了成都周邊的小超市。
郫縣鹽政管理所鹽政科科長廖玢說,一般來說,長期食用未加碘的鹽可能會導致人體碘元素缺乏,容易患上大脖子病,小孩長期食用,可能會影響智力發(fā)育。
19日,記者了解到,生產這些假鹽、假味精的女子王某因涉嫌假冒注冊商標罪,已被郫縣檢方正式批準逮捕。
暴利驅使造假翻裝后價格翻8倍
在食鹽銷售的利益分配中,流通環(huán)節(jié)占有絕對的優(yōu)勢。記者了解到,普通食鹽出廠后,通常分裝成小包裝(250克-500克不等),之后賣給省、市級鹽業(yè)公司,并由鹽業(yè)公司進行銷售。
據(jù)現(xiàn)場執(zhí)法的鹽政科科長康年介紹,假鹽的原料有可能是從小鹽廠流出。成都鹽業(yè)公司的相關人員告訴記者,今年未加碘食鹽的出廠價在800元左右一噸,而一袋普通的350克裝精純鹽的價格為2.5元。這樣算下來,一噸假鹽的零售價可以達到7000元左右,“批發(fā)價也得超過5000元。”也就是說,如果拿到出廠的大袋鹽,假鹽商販分成小袋批發(fā)、零售,價格直接翻至原價的8倍之多。“利潤達不到那么多,因為要加上包裝、物流的成本,但即使如此,制售一噸假鹽的成本也不會超過2000元。”
專家提醒
假鹽假味精封口處手感不一致
正是因為假鹽、假味精經翻裝后會帶來暴利,少數(shù)不法商家將其冒充正規(guī)產品流入市場。那么消費者又該如何分辨呢?17日,郫縣鹽政管理所鹽政科科長廖玢接受記者采訪時說,最直接有效的方法就是選擇正規(guī)超市,在購買時,用手輕撫鹽和味精外包裝上的上下封口處,假冒的產品上下封口的凹凸感不一致,遇到這類情況,須謹慎購買。
“正規(guī)的鹽和味精多是一次性封口成型,所有封口處的手感相差不大。”廖玢說,相反,假冒產品一般是購買假的包裝袋,然后自己加入假冒產品后自行封口,因此手感會有所不同。此外,廖玢還根據(jù)經驗,總結了兩招分辨食用鹽真?zhèn)危阂皇怯檬植潦蒙a日期,假鹽包裝袋上的生產日期是在制袋時連同圖案一起印上去的,字體清晰漂亮,怎樣都擦不掉。二是通過淀粉或馬鈴薯進行試驗。在食鹽購買回家后,我們可以通過用淀粉或是把馬鈴薯切片后放在鹽上做簡易檢驗,若淀粉或馬鈴薯顯現(xiàn)紫色為有碘鹽,不顯色則有可能是無碘鹽。















